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19-03-04   [ 关闭 ]

吴住建施[2019]1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提高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吴住建施〔2016〕5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吴住建规〔2013〕4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吴住建施〔2015〕19号)和《关于调整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组织实施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19〕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房建类、市政类、安装类)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
    2018年2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的工程正常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房建类、安装类)建筑工程质量奖;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程可补报申请 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房建类)建筑工程质量奖。
    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市政类)建筑工程质量奖的工程为2018年9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且运行不超过3年的工程。
    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申报规模标准见附件1。
    二、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三、申报工程的程序及要求
    1.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房建类、市政类、安装类)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该工程的参建企业、监理企业不再单独填写《申报表》,相关申报资料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并申报。
    2.已预报创优计划目标工程可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房建类、市政类、安装类)建筑工程质量奖,未预报创优计划目标工程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2018年度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房建类、市政类、安装类)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工作除本通知明确的要求外,均按《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市政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奖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组织实施的专题会议纪要》等规定执行。
    五、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房建类申报地点:笠泽路99号1幢6F(笠泽路文体中心);联系人:顾凯娜;联系电话:0512-63486685,15995537421。
    市政类申报地点:东城沿路80号金色领地三楼;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0512-63026318,15962540662。
    安装类申报地点:笠泽路99号1幢6F(笠泽路文体中心);联系人: 周云;联系电话:0512- 63485055,13771670895。
 
    附件:
        1.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申报规模标准
        2.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申报表
        3.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申报资料要求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住建局,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局各有关单位、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