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建筑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复工,现将《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坚决执行。在防控期间,苏州市吴江区建筑业协会不举行全区性的会议、培训等聚集活动,坚决阻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打好阻击战。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业协会
2020年2月11日
省建筑行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行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建筑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复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疫情防控的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必须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二、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增强底线意识,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完善防控制度、落实防控措施
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要求,服从所属地防疫部门统一监管,按要求上报疫情线索,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
3、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管理
(1)严控施工项目复工管理。所有工地要按项目所在复工时间管控要求作业,不得在规定的复工时间前恢复作业。复工前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开展工地复工防疫条件自查,通过复工审查后方可进入复工流程,通知工人返回工地。
(2)规范施工现场防控。所有工地实行全封闭、实名制(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管理。所有进出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逐一登记信息、全部检测体温。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须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做好储备。用餐全部实行分餐制,宿舍不得设置通铺,现场符合卫生防疫相关要求。
(3)强化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和舆论宣传。做好人员卫生防护、现场卫生消毒和食堂卫生工作。加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卫生,对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按防疫规定进行清扫消毒。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4)落实防疫应急措施。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街道或社区报告。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建设单位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三、创新服务新方式
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传染风险,各设区市建筑(行)业协会要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各会员单位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方式,倡议“网上办、预约办、电话询”。建议办事会员单位对于非紧急特殊事项,尽量推迟办理。如确需办理的,优先选择通过网络申报办理,对确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实行预约办理。在预约时告知对方办事人员按办公场所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方便会员单位办事。
防控期间各单位到省建筑行业协会办事可通过微信、QQ、短信息、电话预约等形式办理。对确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实行预约办理,办事人员携带身份证件,戴好口罩,经办公场所物业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并登记后,由我会各相关人员带入办理业务。
在防控期间,省建筑行业协会不举行全省性的会议、培训等聚集活动,坚决阻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打好阻击战。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