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协(2013)第14号
关于开展2013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
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队伍素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总结近几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举措,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评选活动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支持下,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初审和推荐。
2.参评人员的范围、条件及申报程序、内容,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附件一)执行。
3.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建筑业协会初审后将名单按先后顺序推荐给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属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4.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将从获得优秀称号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中择优推荐参评江苏省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5.本次评选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7月16日止。
6、请各申报企业在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网址:www.szjzxh.com)下载以下材料:
附件一、《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二、《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件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四、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联系人:程末霞 周丽雯,联系电话:65185453,传真:65297291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抄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高新区建设局
抄送: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常务理事。
附件一: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行业建造师(项目经理)遵守市场规则、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成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项目管理人才,高效率地完成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支持下,由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三条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评审。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 申报范围
第四条 申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单位,必须是具有资质的苏州市本市建筑业企业。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
(二)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规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创业开拓意识。
(三)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严格,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有一项获得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四)重视工程承包合同,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五)申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单位,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六)认真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开展QC小组活动。
(七)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在上年度直至本年评审前未发生四级和四级以上的安全事故,承建的代表工程至少有一项获得文明工地的荣誉称号。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六条 各单位从本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中选拔推荐,并填写《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要结合评选条件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的建筑业协会。经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初审后,将名单按优先顺序推荐给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属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至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第七条 申报材料包括:
(一) 填写《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 申报年度的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奖获奖证书和该获奖工程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三) 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 所在企业出具该建造师(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不良行为的书面材料。
(五) 该建造师(项目经理)在申报年度获得的文明工地证书。
(六) 该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项目推广运用“四新”成果,开展QC小组活动的材料。
(七) 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先进事迹材料(约1000字左右)。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汇总、初审后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九条 召开评审会议,听取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申报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的申报、初审的情况报告,以投票的方式初步确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名单,并在苏州市工程建设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根据各方意见,最终确定获奖人员。
第六章 奖励
第十条 对获得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称号者,由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表彰,并从中择优推荐省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人选。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奖建造师(项目经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如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称号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收回证书,并在三年内取消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资格。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二:
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公章)
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 (本人签字)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填 报 日 期:
苏 州 市 建 筑 行 业 协 会 制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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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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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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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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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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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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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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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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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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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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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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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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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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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区何部门 |
担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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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负责管理的工程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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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企业对申报人的评价:
年 月 日(盖章) |
各市(区)建筑业协会
年 月 日(盖章)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评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附件三: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2013年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代表工程获奖证书(2013年“姑苏杯”优质工程奖、市或各市(区)文明工地奖)(复印件)。
四、负责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任职书。
五、代表工程合同。
六、推广运用“四新”成果,开展QC小组活动的材料。
七、所在企业出具该建造师(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不良行为的证明。
八、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九、其他材料。
附件四: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申报材料
档 案 袋 封 面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人姓名:
企业通讯地址:
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