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相关的评选活动与省建协开展的“双百强”评选活动接轨,经研究,今年我会将继续开展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的评选仍按原方式进行。今年将原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的评选办法的“第三章”评选条件作了调整。目的减轻企业申报的工作负担,同时避免评选中不必要的繁复和混乱,并在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评选和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择优向省建协推荐申报江苏省建筑业“双百强”企业。
二、苏州建筑业优秀企业家与优秀企业经理评选仍按原方式进行。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4年7月16日止。
四、申报办法
申报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申报,经所在市(区)建筑业协会审核推荐(苏州市区企业可直接向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申报),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奖评审委员会评定。
五、申报条件及程序
按照“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奖评审办法(附件一)和苏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奖评审办法(附件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
六、申报要求
1、企业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所填各项数据应与上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统计数据一致,并经所在市(区)建筑业协会盖章认可;
2、参评企业应按评选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填报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申报表(附件四)一式二份;
3、今年全市表彰“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原则上“最佳企业”、“优秀企业家”不超过各30名;“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经理” 不超过各50名,请各市(区)建筑业协会按不多于申报控制数(附件三)择优推荐。
4、按“附件材料及内容装订顺序”(附件五、六)的要求统一使用A4纸型装订。请将证明资料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七)。
七、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将从获得优秀称号的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中择优推荐参评江苏省建筑业“双百强”、“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企业经理)”。
八、请各申报企业在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网(网址:www.szjzxh.com)下载以下材料:
联 系 人:程末霞 周丽雯
联系电话:65185453 传真:65297291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