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认真做好省优质工程申报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2014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相关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应当是2013年9月30日、2014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二、申报工程截止日期:
吴江区建筑业协会申报截止日2015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吴江区建筑业协会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按照上级建议申报数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相关单位对照申报资料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做好现场复查准备。
2、申报“省'扬子杯'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的人员应当首先是“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的人员。
联 系 人:朱建凤 顾凭
联系电话:63480225 13962696268传真:63480225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业协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关于“扬子杯”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城管局、园林(市政)局,省有关部门: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强省、质量强业”战略,根据《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申报2014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的工程为2013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的工程为2014年9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二、 申报程序
(一)建筑企业自愿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工程项目申报表及资料(见附件2)报项目所在地省辖市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省辖市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按照建议申报数(见附件3)择优推荐申报项目,签署意见后将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报“扬子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扬子杯”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接收相关申报资料,其中房屋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市政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园林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装饰专业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安装专业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钢结构专业工程项目申报资料送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
请各地将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申报资料分开汇总。
三、 注意事项
(一)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实行企业自愿申报,优先选择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审核,择优推荐。
(二)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项目的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列入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范围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则上应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项目的工程设计应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鉴于《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苏建规字〔2015〕2号)为2015年8月颁布,为做好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过渡工作,申报2014年度和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项目对获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不作为强制规定。2016年起,申报江苏省优质工程奖项目的,其工程设计申报要求按照《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办法》规定执行。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申报工作相关联系人见附件4。
附件:1.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规模标准;
2.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
3.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建议申报数
4.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联系人
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资料要求
一、房屋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
1、《2014(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资料胶装);
2、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3000字以内)一份;
3、工程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4、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申报的参建单位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
6、所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7、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8、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9、竣工验收证明及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0、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份;
11、本工程所获省级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奖状复印件一份;
12、反映申报工程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技术措施和质量水平合理性、先进性的证明(原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
13、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十张;
14、地级市级优质工程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
15、省级优秀设计奖文件和奖状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16、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无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原件)。
附件二:
通 知
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会通知,2014年度、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已开始,受住建局委托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接收申报资料,请各市、区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质安(2015)401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2014年度、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按照建议名单,请将符合质量、规模、年限和建筑程序等条件的工程,实事求事地进行推荐,优中选优,做好推荐工作。
1、申报2014年度、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应将申报表及规定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区)向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报送推荐。工程所在地属苏州姑苏区的项目,可直接送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经初审后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9日
2、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工程、安装、钢结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3、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质安(2015)407号文件精神,各市、区推荐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评选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9日。
附:1、推荐2014年度、2015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按照建议名单
2、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评选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二0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