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16-06-24   [ 关闭 ]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建协《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苏建协[2016]第22号)、《关于开展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工作的通知》(详见苏建协[2016]第2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对照申报的范围、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请)时间:
   (1)创建申报:本次申报时间截止日6月26日。从2016年起,每季度首月的3日前受理申报一次,
   (2)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每季度首月的3日前受理申报一次。
    二、申报工程范围及条件
   申报2016年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的项目,其申报的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按照《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协(2016)第22号、《关于开展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协(2016)第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程的程序及要求
   申报2016年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项目,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区协会初审,向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顾凭  13962696268   63480225

附件:《江苏省建筑业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doc.doc

                附件.doc

吴江区建筑业协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