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示范监理项目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示范监理项目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0〕1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将“示范监理项目”作为年度监理企业综合考评和评选年度优秀监理企业、先进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依据,逐步将“示范监理项目”纳入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活动中,体现“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原则,调动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