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实行“苏安码”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20年7月3   [ 关闭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苏住建质[202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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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施工领域实行“苏安码”监管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领域安全施工水平,进一步加强科技监管、精准施策,强化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建筑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有效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实行“苏安码”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实行“苏安码”监管的重要意义。“苏安码”是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从业监管码,从业期间在苏州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内通用,是广大建筑从业人员从事建筑务工的重要凭证,同时作为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查验的主要依据,对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住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广施行。

二、切实规范“苏安码”申领使用工作。“苏安码”面向广大群众开放。准备在苏向施工企业申请建筑务工的从业人员和已在苏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务工的从业人员必须主动申报。施工企业新招录的建筑务工人员应取得“苏安码”后方可录用,本通知发布前已录用在岗的建筑务工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苏安码”申报。凡未按规定申报取得“苏安码”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我市建筑施工工地务工,不纳入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范围。申请“苏安码”人员可以通过关注“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安码”模块登录,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三、严格落实“苏安码”绿、黄、红三色管理。“苏安码”实行绿、黄、红三色动态管理。年龄在1860周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认证且有一年内体检合格证明的务工人员,申报可自动获取绿色“苏安码”。绿色“苏安码”有效期为半年。有效期前1个月及有效期后半个月内,“苏安码”为黄色,持有人经自主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后,“苏安码”恢复为绿色。超出有效期的或未通过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的,“苏安码”为红色,其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通道关闭,人员不纳入工资支付名单范围。新进建筑务工人员、“苏安码”到期的在岗人员可通过“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苏安码”模块或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218.4.84.171:5445/AppGiantHopeSzSq/GiantHopePage/Login.aspx)自行申请安全培训。施工企业对在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可以自行组织培训或组织参加培训,培训方案经苏州市建筑业协会实地查验后,报苏州市住建局确认后方可实施。

四、推进实施“苏安码”使用情况动态核查监管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应将“苏安码”使用情况作为必查内容。对检查中首次发现施工企业使用未持有“苏安码”或“苏安码”(红色)务工人员的,给予警示批评;查实两次以上违规使用务工人员的,各地住建部门应严肃通报,并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应限制企业进入招投标市场。

本通知自202061日起执行,202091日起在全市建筑领域全面实施,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范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