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
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参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相关评价框架体系、指标、评价方法,通过企业自评(绿色施工批次评价)、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过程监督(绿色施工阶段评价)、省协会组织考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分别确定“不合格”、“合格”、“优良”等级。
一、批次评价(企业自评)。绿色施工项目企业自评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且每阶段不少于1次。企业自评先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 “四节一环保”五个要素的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条目,按照实际发生条目计算出要素自评价得分,再根据要素权重系数计算出批次自评得分。
(1)要素得分计算标准见表1。
控制项 | |||
序号 |
评分要求 |
结论 |
说明 |
1 |
措施到位,全部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合格 |
进入自评流程 |
2 |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不合格 |
一票否决,为非绿色施工项目 |
一般项 | |||
序号 |
评分要求 |
评分 | |
1 |
措施到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2 | |
2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1 | |
3 |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0 | |
优选项 | |||
序号 |
评分要求 |
评分 | |
1 |
措施到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1 | |
2 |
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0.5 | |
3 |
措施不到位,不满足考评指标要求 |
0 |
表1
(2)要素得分计算方法:
要素评价得分(F)=一般项折算分(A)+优选项加分(D)
其中: A-一般项得分,按百分制折算:
B-实际发生项条目实得分
C-实际发生项条目应得分
D-优选项加分,按优选项实际发生条目加分求和(D)。
(3)批次得分计算方法:批次得分应按表2进行要素权重换算求和得出。
评价阶段
评价要素 |
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 |
环境保护 |
0.3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0.2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0.2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0.2 |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
0.1 |
表2
二、阶段评价(过程监督)。阶段评价时间分别在地基与基础、结构、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三个阶段工程接近尾声时由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阶段评价主要核查每个批次企业自评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最终形成绿色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并在工程峻工后形成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汇总表供评审专家组核验。
阶段评价得分:(G)=∑批次评价得分(E)/ 评价批次数
三、单位工程评价(组织评审)。单位工程评价在工程峻工后,由省协会组织专家对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进行评价,核验批次评价、阶段评价、单位工程评价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确定推荐等次。单位工程评价得分按表3权重换算确定。
评价阶段 |
权重系数 |
地基与基础 |
0.3 |
结构工程 |
0.5 |
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 |
0.2 |
表3
单位工程评价得分(W)=∑阶段评价得分(G)× 权重系数
四、等级判定。单位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等级判定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合格”、“优良”等级分别授予“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一)不合格:
(1) 控制项不满足要求;
(2) 单位工程总得分W<60分;
(3) 结构工程阶段得分<60分。
(二)合格: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总得分60分≤W<80分,结构工程得分≥60分;
(3)至少每个评价要素各有一项优选项得分,优选项总分≥5分。
(三)优良:
(1)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
(2)单位工程总得分W≥80分,结构工程得分≥80分;
(3)至少每个评价要素中有两项优选项得分。优选项总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