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13年3月4   [ 关闭 ]

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办发〔2012〕12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住建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系统相关职业技能(工种)高级工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装饰镶贴工、装饰涂裱工、架子工。
   二、培训对象
凡建筑行业一线企业职工,具有相应学历,均可参加此次考核。申请考核鉴定装饰镶贴工、装饰涂裱工的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包含增项具有装修装饰资质企业),其中一级资质企业每个工种均申报15名,二级资质企业均申报10名,三级资质企业申报均5名;申请考核鉴定架子工的房屋建筑企业,其中一级资质企业申报10名,二级资质企业申报5名,三级资质企业申报5名。
   三、培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星期一),截止日期2013年3月8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滨湖街道笠泽路551号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培训中心,(电话:63491580)。
3.报名资料: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1);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2)。
4.培训时间:装饰镶贴工: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装饰涂裱工: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架子工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5.培训内容:培训及考试内容为装饰镶贴工高级、装饰涂裱工高级、架子工高级,以自学和内部培训为主。(参考书目:《装饰镶贴工》、《装饰涂裱工》、《架子工》(基础知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四、考核鉴定
装饰镶贴工高级工、装饰涂裱工高级工、架子工高级工考核鉴定由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由区建设培训中心统计各建筑施工企业考试人数,并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报,再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筹安排,组织考试。
装饰镶贴工高级工、装饰涂裱工高级工、架子工高级工考试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人社部装饰镶贴工高级工、装饰涂裱工高级工、架子工高级工证书。培训考核费全免。
    五、其他相关要求
希各单位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培训考试任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建筑行业高级工培训报名表
附件:2.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