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建协《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3〕4号)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13年3月18   [ 关闭 ]

转发中建协《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3〕4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3〕4号)转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推荐申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市协会推荐申报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按条件审查后报送我会。
    2、所推荐工程应在今年拟申报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中选择。
    3、向我会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


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2013年3月12日


附:建协(2013)4号文

附件: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

附件: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doc
  建协(2013)4号文.doc
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我会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和国家新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及我会印发的《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建设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规模较大的市政、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业工程。
  (三)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四)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六)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申报工程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协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取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推荐。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见附件,可从我会网站下载),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协会(建设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汇总,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送我会科技推广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联系人:王凤起  彭书凝
  电话:010-62131023  62130862
  传真:010-62197137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七层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