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吴江区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吴江建筑业协会

  2014年9月16   [ 关闭 ]

 

 

关于举办全市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

监督检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苏建函教〔20141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根据省建设工会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10月份举办全市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住建局工会干部,施工企业未取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证》的从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工会干部。

二、内容学时

统一采用省建设工会、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编印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教程》和教学考试大纲。采用集中面授与函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110课时,具体培训按照统一制定的培训计划执行。

三、考试发证

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结业时,必须参加省统一命题的闭卷考试。考试题依据教学考试大纲,按照培训教材的内容命题。考试合格者颁发《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证书,并在江苏建设信息网上公布。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300,教材费50,证书、考核费45.395

五、部门分工

施工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培训组织领导工作,由苏州市住建局工会、教育培训处具体负责。主要任务是: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师资,组织考试,统一办证。各市、区住建局工会和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做好培训人员的报名统计、有关表格的填报,以及培训人员、场地的组织安排工作,同时要做好培训班的管理工作,保证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提高办班质量。各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单位应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待遇

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讯工作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和省建设工会已明文规定,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并明确施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没有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单位,不得参与相关行业先进的评选表彰。

各单位请于930日前报吴江区建设培训中心。联系电话:63491580

     报名时每人交3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014年9月5日